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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4章(1 / 2)

宋清杳走了,删除他以后就跟着父母出国了。

沈明衿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在医院,那晚过后,他莫名其妙发起高烧,被赶回来的司秦看见送进医院,这会儿已经在医院里躺了好几天。

他们这群兄弟的心情不比他差,所以瞒着他去找宋清杳,要个说法,就这么一找才发现人已经走了。

这样的消息,犹如雷劈般,震得每个人都说不出话。

她要出国,可以。

但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?不是给沈明衿雪上加霜么?

没人敢把这件事跟他说。

可纸盖不住火,消息还是被他知道了。

他什么话都没说,强行办理出院手续后,立刻买了机票飞往美国。

他还有很多话想跟她说,还有很多事想跟她做,还有很多个十年想跟她一起过。

她不能就这么绝情、这么残忍、这么毫无顾忌的抛下他离开,就算是养条狗也是有感情的,凭什么他连狗都比不上?

意外的是,第一次去,吃了闭门羹。

回国时,下了场雨。

从机场回家的高速路上,他默默的望着车窗外的景色出神。

途径南桥街三合路时,他突然喊司机停下。

当时下着绵绵细雨,街上仿佛陇上了一层轻纱薄雾,路人很少,大概在修路的缘故,几盏路灯忽明忽灭,照得他的侧脸格外深邃。走进店里,店家一眼就认出他来了,笑着问:“哎,是你呀,你女朋友呢?”

他愣了一下,笑着说:“出国玩了,过几天回来。”

“哦,行,那你看看要吃点什么。”

“来一碗我之前挑战过的馄饨,小碗就行。”

“好嘞。”

因为下雨的缘故,店里没什么人,他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着,很凑巧,这个位置就是当初他挑战大碗馄饨的位置。一样的地方,他还在,她却已经走了。

她不要他了。

很快,热腾腾的馄饨端了上来。

他不是很能吃辣,但还是加了一勺的辣椒放到碗里。油亮亮的辣椒顺着汤水散开,在汤面上糊上了一层油光。

拿起勺子舀了一个馄饨,装作是宋清杳在喂,嘴里呢喃道:“第一个喂我吗?”

喉结滚动,“谢谢,杳杳。”

馄饨入口,酸涩感溢满整个口腔,抬头望去街上的景色,过往的一切犹如电影般在眼前闪现而过——他们牵手逛街、一起来店里吃馄饨、一起买日用品、同居生活……

霎那间,铺天盖地的悲伤涌入心头。

他强忍着,一个一个将那些馄饨都吃入腹中。

人最难以接受的不是从未一起,而是拥有过,失去了。

他特别特别后悔,如果知道那天是他跟宋清杳最后一天的相处时光,他会坚定的告诉她,无所谓爱不爱他,只要留在他身边就好。

可是没有后悔药可以吃,现在她连见都不愿意见他。

那一夜,沈明衿抽了一晚上的烟,脑海里就在想一件事——要不要直接强娶她得了,反正她也不愿意嫁给他,反正她也不爱他,这样委曲求全什么也得不到,不如强硬一点。

凌晨破晓时分,阳光透过云雾穿进屋内,照亮了他的黑眸,璀璨深邃的眼眸底部留着晦暗不明的复杂。

他摁灭了烟头,起身朝着门外走去。

驱车往山上赶,当时还很早,抵达时寺庙并没有多少人。

他直接往寺庙里走。

脑子混沌、就像是陷入了迷雾一般,往前走是悬崖,往后走亦是悬崖,他必须得找个平衡点——寺庙里可以求谶纬,只要现在有人告诉他,强娶她这件事是对的,他会毫不犹豫去美国把她抓回来,然后强制性的将她困在自己身边,可理智告诉他,这件事并不对。

他把一切希望放在了谶纬上。

求了一支签去解签。

解签人看了签文后,就对他说了一句话:“前路苦,破晓云雾皆明朗,回路难,荆棘丛林皆平坦。”

意思就是告诉他,心中所求之事,顺其自然便好,强求无果。

沈明衿脸色沉重,拿着那支解签文去了后面的姻缘树。

树枝繁茂,密密麻麻的挂着来自五湖四海的路人的牌子,他很快找到他挂上的那块牌子。

他写的是:[快点爱上我,或者,不爱我也可以,一辈子待在我身边。]

手指轻轻摩挲着上面的字迹,眼眶逐渐泛红。

金乌逐渐布满了山林,他站在那里眺望远处的景色,右手紧紧握着签文。

顺其自然。

去他妈的顺其自然。

他就要她。

那一年里不止宋清杳离开他这么一件事, 沈氏集团内部大改动,作为被家族赋予希望的继承人,他没理由再这么放肆下去,压在他肩膀上的重任就像是一块巨石, 谁都可以踩在这块巨石上, 谁都可以爬到他的头上跟他说:你必须这么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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